辐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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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11   浏览: 次

什么是辐射防护?

辐射防护是研究保护人类(系指全人类、其中的部分或个体成员以及他们的后代)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应用学科,有时亦指用于保护人类免受或尽量少受辐射危害的要求、措施、手段和方法。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在核领域,辐射防护专指电离辐射防护。

核事故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哪些影响

经验证明,核事故不仅可造成人员辐射伤害,还可造成广泛的社会和心理学影响,可导致人们心理上的紊乱甚至引起恐怖或灾害性疲劳。

什么是辐射?辐射的类型有哪些?

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和粒子(如α粒子、β粒子等)的形式向外传播能量的方式。

电磁波的波长范围从1×10-10微米的宇宙线到波长达几公里的无线电波。Υ射线、X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超短波和长波无线电波都属于电磁波的范围。自然界中最常见的电磁波是由不同波长的波组成的合成波。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只要温度在绝对温度零度以上,都以电磁波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外传送热量,这种辐射称为热辐射。

按辐射能量的高低可将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实践证明,少量的辐射照射不会危及人类的健康,过量的辐射照射会引起对人体的危害。

什么是电离辐射?

原子由于失去电子或获得电子而成为离子的过程称为电离。在辐射防护领域,电离辐射是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包括由直接或间接电离粒子或由两者混合组成的任何辐射。直接电离粒子本身带有电荷,例如电子、α粒子、β射线、质子等;间接电离粒子是指非带电粒子,例如光子、中子等。

什么是核辐射?

核辐射也常称放射性。它是原子核从一种结构或一种能量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结构或另一种能量状态时,释放出的微观粒子流。如X射线、伽马射线、中子等。核辐射是一种电离辐射。

辐射源有哪些?

辐射防护领域将电离辐射源简称为辐射源。辐射源分两类:天然辐射源和人工辐射源。防护的辐射包括人工辐射和人为活动引起的天然辐射明显增高。

辐射照射的类别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行为或状态,辐射照射的分类有好几种。照射可以是外照射(体外源的照射),也可以是内照射(体内源的照射)。照射可以分为正常照射或潜在照射,也可以分为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众照射。在干预情况下,还可以分为应急照射和持续照射。

辐射防护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基本任务是:既要保护从事放射工作者本人和后代以及广大公众乃至全人类的安全,保护好环境;又要允许进行那些可能会产生辐射的必要实践以造福于人类。

目的是:防止有害的确定性效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使它们达到被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也就是说,要将辐射对人造成的健康危害或风险限制在社会可接受的水平以下,即在不过分限制会产生或增加辐射照射的有益的人类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为人们提供必要和适当的防护,充分理解辐射效应中随机性效应与确定性效应的特点,杜绝发生使人们所受到的剂量超过确定性效应的阈值,减少随机性效应的发生,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人们的辐射安全。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常称辐射防护三原则:

⑴实践的正当性。对于任何一项辐射实践,只有在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其它有关因素之后,经过充分论证,权衡利弊,只有当该项辐射对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辐射实践才是正当的。

⑵辐射防护最优化。在辐射实践中所使用的辐射源(包括辐射装置)所致个人剂量和潜在照射危险分别低于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的前提下,在充分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这也是有时称之为ALARA原则。剂量约束小于等于国家辐射防护标准中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 

⑶个人剂量限值。由于利益和代价在人类群体中分配的不一致性,虽然辐射实践满足了正当性要求,防护与安全亦达到了最优化,但还不一定能够对每个人提供足够的防护。因此,必须对个人受到的正常照射加以限制,以保证来自各项得到批准辐射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

什么是外照射?

外照射是指体外放射源对人体的照射。β、γ射线、χ射线、中子等都能对人体全身或某个器官产生危害。一般来说,α射线不会导致皮肤的外照射危害。

什么是内照射?

内照射是指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内部而造成的照射。放射性核素可以经吸入、食入、皮肤或者伤口进入体内,并不断地随排出体外以及放射性衰变而减少。

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区别是什么?

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是密切相关的,目标都是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的辐射危害。分开来讲是,核安全的着重点在于维持核设施的正常运行,采用纵深防御策略,防止核事故的发生或减轻核事故的后果。辐射安全的着重点是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或减轻辐射事故后果。辐射防护是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照射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外照射防护的三要素:时间、距离、屏蔽。即减少受照时间,增大与辐射源间的距离,在人与辐射之间加足够厚的屏蔽材料。时间防护:受到辐射照射的时间越长,人体接受的剂量就越大。为了减少辐射照射,应尽可能地减少受照时间。距离防护:离辐射源越远,受照的剂量越小。屏蔽防护是人员与辐射源之间采用某种屏蔽物将射线吸收,从而减少到达人体的射线量,实现减少人员受照剂量的目的。对于不同的辐射类型,采用的屏蔽材料也不同。

内照射的辐射防护措施有哪些?

内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阻断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各种途径,在最优化原则的范围内,使摄入量减少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辐射对人体的效应有哪些?

根据辐射效应的发生与剂量之间的关系,把辐射分为随机性效应和确定性效应。随机性效应是指效应的发生几率(而非其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有关的哪些效应。由于发生随机性效应的几率非常低,一般放射工作人员日常所受到那种小剂量情况下,随机效应极少发生。确定性效应是一种有“阈值”的效应,受到的剂量大于阈值,这种效应就会发生,而且其严重程度与所受的剂量大小有关,剂量越大后果越严重。具体的阈值大小与每一个个体情况有关。确定性效应的剂量阈值是相当大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可能达到这种水平,只有在重大的核与辐射事故下才有可能发生。

什么是线性无阈假设?

在辐射防护中,对低剂量范围内的剂量-效应关系所做的偏保守假定。在这种模式下,认为发生辐射生物效应的概率与剂量成正比,且不存在剂量阈值。

什么情况下不会出现辐射的确定性效应?

确定性效应通常在受到较高剂量照射后才会出现,主要是辐射引起细胞死亡的结果。对人体而言,低于100毫希沃特一般观察不到确定性效应,多数情况下出现明显的确定性效应需要大于1000毫希沃特的照射剂量。

是否超过国家标准的“公众剂量限值”就不安全?

国家标准中的“公众剂量限值”不是安全与否的界限,它们是在考虑了经济、社会等因素后,在防护上至少要达到的最低程度。标准中的“剂量限值”比确定性效应的剂量阈值低几百倍。

什么是天然放射性?

天然辐射源按其起因分为三类:①宇宙辐射,即来自宇宙空间的高能粒子流,其中有质子、粒子、其它重粒子、中子、电子、光子、介子等;②宇生核素,它们主要是由宇宙射线与大气中的原子核相互作用产生的,如3H、14C、7Be等;③原生核素,存在于地壳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

天然放射性核素指宇生核素和原生核素。

天然放射性对人类的照射都有哪些途径?

天然放射性对人类的照射主要来自宇宙射线的外照射、陆地辐射的外照射、氡及其子体的吸入照射,以及除氡以外其他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吸入或食人内照射。氡及其子体的照射一般占天然放射性照射的一半以上。

什么是天然放射性本底?

宇宙射线和地球环境中原始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发射出的射线是客观存在的,通常称之为天然本底照射。天然本底照射是迄今人类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最主要来源。

世界上个别地区,由于地表放射性物质含量较高,造成这些地区的本底辐射水平明显高于正常本底地区,这类地区通常称为高本底地区,如巴西、埃及、法国、意大利、印度、伊朗等国家的部分地区。某些高本底地区的陆地外照射大于正常本底地区几百倍。我国的广东阳江部分地区也是高本底地区。通过长期连续针对广东阳江高本底照射环境的观察下,未发现接受该高本底辐射照射人群的癌症危险增加。

放射性本底除了包括天然放射性本底,还包括上世纪中叶的大气核试验、日本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爆炸以及曾经发生的核事故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全球的扩散而导致的在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残留物引起的照射。

辐射通过什么途径伤害我们?

辐射作用于人体细胞时,辐射的能量一部分会破坏细胞中的蛋白质、遗传物质的结构和功能,这是辐射的直接作用;还有一部分使细胞中的水发生电离,产生极不稳定的自由基活性基团与细胞中的包括蛋白质和遗传物质在内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从而造成这些物质结构和功能的改变,这是辐射的间接作用。

哪些因素对辐射效应有影响?

不同的辐射类型产生的效应不同。γ射线、中子、χ射线等穿透力强的射线的过量照射容易造成外照射急性损伤。而α和β粒子的过量照射则更容易造成内照射损伤。

不同的照射方式,如不同剂量不同途径等,对效应也有影响。一般来说,β、γ放射性核素,当剂量降低时,效应发生率及其严重性也降低;相同的放射性核素,吸入比食入可能更容易造成伤害。

不同个体和组织器官受到辐射后的效应差异很大。胎儿、儿童和青少年对辐射的敏感性高于成人。男性与女性由于生理方面不同,效应也不同。

辐射防护早期的防护措施

在发生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后,特别是有较大量放射性物质向大气释放后早期(1~2天内),对人员可采用的防护措施有隐蔽、呼吸道防护、服用稳定性碘、撤离、控制进出口通路等。隐蔽、撤离、控制进出口通路等措施对来自烟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烟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体内污染,以及来自表面放射性污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护效果。

辐射防护中期的防护措施

在事件中期阶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沉积于地面,有时放射性物质还可能继续向大气释放。此时,对个人而言除了可考虑终止呼吸道防护外,其他的早期防护措施可继续采取。为避免长时间停留而受到过高的累积剂量,主管部门可采取有控制和有计划的措施将人群由污染区向外搬迁——避迁。还应考虑限制当地生产或储存的食品和饮用水的销售和消费。根据这个时期人员照射途径的特点,可采取的防护措施还有在畜牧业中使用储存饲料,对人员体表去污,对伤病员救治等。

辐射防护晚期的防护措施

在事故晚期(恢复期)作出防护措施决定所面临的问题是在早期、中期阶段已采取防护措施的地区是否和何时可以恢复社会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防护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径为食入污染食品和吸入再悬浮物质引起的内照射。因此,可采取的防护措施包括控制进出口通路、因此,可采取的防护措施包括控制进出口通路、避迁、控制食品和水、使用储存饲料和地区去污等。

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时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指人员呼吸道和体表的防护。当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时,用简易方法(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可使吸入放射性物质的剂量减少约90%。可用各种日常服装,包括帽子、头巾、雨衣、手套和靴子等对人员体表进行防护。当人们开始隐蔽及由污染区撤离时,可使用这些简易的防护措施。简易个人防护措施一般不会引起伤害,花费的代价也小。

应对已受到或怀疑受到体表放射性污染的人员进行去污。方法简单,用水淋浴,并将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脱下存放起来,直到以后有时间再进行监测或处理。不要因人员去污染而延误撤离或避迁。人员去污染措施的风险和困难较小,但要防止将放射性污染扩散到未受到污染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