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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日期:2018-10-31   浏览: 次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一、竣工环保验收的范围
(一)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电离辐射类建设项目)
(二)无线通讯、输变电工程及广播电视塔台项目(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四)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五)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三、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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